省高院司法进校园活动在我校举行

15.04.2016  23:12

 

 

 

 

 

在第16个“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宣传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活动主题,加强知识产权普法力度,4月14日上午,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的司法进校园活动在我校明法讲堂举行,活动包括共同倡议、观摩庭审、签名宣誓与交流座谈。出席此次活动的有省高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周永祥、宣传处处长翟荣生及市中院、城关区法院等司法实务部门领导与法官。我校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梁兆光、民商经济法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知识产权教研室全体教师及200余名学生参加了活动。

活动中,省高院知识产权庭法官宣读了知识产权司法进校园活动倡议书,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在明法讲堂就原告甘肃玛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赵某特许经营加盟合同纠纷案进行了公开审判和现场观摩。随后,在学校阳光厅门前进行了知识产权宣传周签名活动。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座谈会上,周永祥详细介绍了近年来中央与我省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相关政策与意见,通报了我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现状和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基本情况,明确指出我省“十三五”期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发展方向与目标并发表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翟荣生说,司法活动进校园有利于司法公开和司法透明,有利于加强法律知传播,有利于正确引导社会尊重、遵守法律,希望省高院能与甘肃政法学院继续加强合作,充分利用新媒体资源,打造联合宣传体,共同推进知识产权普法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研究,促进知识产权保护事业发展,使甘肃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走在全国前列。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刘晓霞及教师代表就司法进校园活动的意义、如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了发言。

梁兆光作了总结发言,他首先代表学校感谢省高院多年来对我校的支持与厚爱。他说,此次司法进校园活动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效果明显、一举多得,主要体现在普法宣传的好形式、院校合作的好载体、协同育人的好平台、依法治省的好机制。他还针对院校深化合作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利用国家政策,通过“双千计划”等形式互聘人员,加强院校交流、合作育人;二是共同建立实践实训科研基地;三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实现资源共享,使广大师生在课堂上就能实时观摩庭审,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四是让司法进校园活动品牌化、常态化。双方一致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

人民日报社甘肃分社、人民网、新华社甘肃分社、兰州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对此次活动进行了采访报道。

4月15日-20日,民商经济法学院还将举行“知识产权周”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的宣传与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