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安全办等五部门召开视频会议安排部署全省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29.09.2016  17:43

9月28日,省食品安全办、省农牧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五部门联合召开全省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省农牧厅副厅长妥建福、省卫生计生委副巡视员王坤、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王再兴参加会议并结合各自工作对本系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省食安委会副主任、省食安办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高建邦作了重要讲话,省食安办专职副主任王胜主持会议。

高建邦指出,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统筹谋划、多措并举、群策群力,强化监管措施,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督促落实企业和养殖场户的主体责任,对畜禽水产品的养殖、收购贩运、屠宰、加工流通消费等各环节进行严格监管,大力开展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百日大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了全省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

高建邦强调,各级、各部门要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集中发力、持续用劲。一是要紧盯兽用药物生产经营和科学使用,严格核查兽用抗生素原辅料来源、质量检验等情况,严格核查兽用抗生素标签和说明书、原料药销售记录,查处标签说明书增加主要成分或夸大适应症、把原料药销售给养殖场等兽药使用单位、不按兽用处方药规定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要强化畜禽水产品监督检查,组织力量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大中型养殖场(小区)、散养集中区域等进行集中监督检查,将牛、羊、渔类作为检查重点,严查在饲养中使用“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等禁用药物的行为,实现检查对象全覆盖。三是要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畜禽水产品中违规使用抗生素以及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水产品中非法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及化合物、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等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做到有案查必到底。四是要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增强监督抽检的精准性和靶向性,重点加强对畜禽产品中抗生素、鱼类中含“孔雀石绿、硝基呋喃”,饲料中含“瘦肉精”、畜产品兽药残留等的抽检监测。

高建邦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稳步推进。一是要加强对专项整治的领导,把专项整治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专项整治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二是要确定好本地区本部门任务和重点,结合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提出的6个方面内容,把每一项任务、每一个目标,落实到具体的品种、单位和生产经营者。三是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工作责任制,把发现和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相关部门、每个地区、每个县、每个乡镇、每个街道、每个社区、每个企业和店铺,对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四是要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对发现的问题及违法犯罪案件向社会进行公示,以案说法,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反馈社会诉求,构建畜禽水产品社会共治新格局。五是要相互支持协同配合,加强与省级各有关部门的信息报送与衔接,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实行重要信息共享、重要情况共商,难点问题共同突破。

王胜最后强调,一是要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要将专项整治行动列入各地明年的重点工作安排和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视频会议之后要制定切合实际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召开会议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二是要抓好抽检任务的完成,增强靶向型,把风险较大的领域和重点品种作为抽检对象,将有资质、技术力量强的检验检测机构作为检验检测单位,保证检验检测的质量。三是要抓好迎接检查等各项工作,平时要注意资料的收集归档、信息报送、图片的采集、表格的统计等,做好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和省食品安全办对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检查工作。四是要抓好信息汇总报送,市州每季第一个月5日前,省农牧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通信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将上季度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向对口职能部门报送整治行动工作信息。

省农牧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相关处室负责人、直属单位负责人,各市州、县区食安办、农牧、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人、相关科室人员以及食品药品监管所负责人参加会议。(综合协调与应急管理处供稿)



省食安办等五部门召开全省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



省食安委副主任、省食安办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高建邦作重要讲话



省农牧厅副厅长妥建福安排部署本系统专项行动工作



省卫生计生委副巡视员王坤安排部署本系统专项行动工作



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王再兴安排部署本系统专项行动工作



省食安办专职副主任王胜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