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路志强检察长对公诉和侦监工作提出新要求
10.02.2017 19:06
本文来源: 检察
2月9日下午,省院检察长路志强,副检察长李保岗参加省院公诉、侦监部门执法记录仪配发仪式,并对2017年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路志强指出,去年以来侦监工作总体上向好发展,尤其是在贯彻省院党组“少捕、慎捕”政策上下了功夫,出了实招,高检院和社会各界对此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公诉部门队伍大、基础好,在省院党组和分管副检察长的领导下,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办理了一大批有社会影响的大案、要案。尤其是办理的中纪委、高检院交办的毛小兵受贿、挪用公款一案,取得了很好效果。抗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办理案件的同时,综治工作、反邪教工作、禁毒工作、集训工作等成绩较为突出。
路志强强调,为省院公诉、侦监部门干警配发执法记录仪工作充分落实了检察改革创新的要求,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创了为刑检干警配备执法记录仪的先河;体现了业务工作向高科技要战斗力的要求,以科技手段不断推动工作水平提升;体现了规范司法行为的要求,有力促进强化执法司法行为内部监督。下一步要充分发挥科技手段作用,进一步规范使用、最大化体现效能。第一,要会用。执法记录仪对刑检干警来讲是新生事物,要加强培训力度,确保每一名干警都要会用、善用、用精,要熟悉设备的特殊功能,确保在各种情况下发挥作用,防止关键时刻出现疏漏。第二,要用好。要充分发挥执法记录仪在规范司法行为方面的作用,不断探索实践执法记录仪运用的新形式,争取效益最大化。如下一步市级院和县级院公诉、侦监干警配置后,可利用执法办案现场视频,作为省院评查案件质量的参考;选取执法办案或案件汇报中正反两方面典型视频实例,作为规范司法行为方面培训的鲜活素材,加大学习交流力度;要通过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电子档案完善工作。第三,要常用。执法记录仪用比不用好,利大于弊。要提高认识,打消顾虑,自觉使用;要在规范管理上下工夫,建立使用日志、视频存放、管理制度,使之成为长效机制,并不断规范、科学、深化;要以此为契机提高工作业务水平,让在镜头下执法成为常态,并以此形成刑检干警相互交流、学习的新内容、新平台。
李保岗副检察长指出,此次为省院公诉、侦监部门干警配发执法记录仪院党组高度重视,特别是路志强检察长多次过问工作进展情况,要求抓紧时间落实。路志强检察长亲自出席配发仪式,凝结着省院党组和路志强检察长对公诉、侦监工作的支持鼓励和殷切期望,要求刑检干警加倍珍惜、奋发有为。李保岗副检察长还从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明晰办案人员司法责任、倒逼办案人员提升业务能力、水平等三个方面阐述了配置执法记录仪的目的意义,并希望大家要严格、积极、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确保执法办案更上一个新的台阶,以优异的成绩落实路志强检察长科技强检的重要指示。
据悉,活动仪式上,相关技术人员对记录仪的主要特点及使用要领作了详细介绍,公诉部门办案人员现场模拟演示了询问证人场景运用执法记录仪的效果。路志强检察长亲自为公诉、侦监干警配发并佩戴设备。公诉、侦监干警表示,要坚决将路志强检察长、李保岗副检察长重要指示落实好,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有效规范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最大限度发挥好作用,并在今后的执法办案中加倍努力,为全省检察工作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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