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被评为花园式单位

08.05.2017  15:23

日前由兰州市生态建设局和兰州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兰州市花园式单位评选活动落下帷幕。省检察院等三个单位被评为“兰州市2016年度花园式单位。


2016年,随着兰州市园林绿化建设的快速发展,人居环境得到持续改善,城市形象在得到进一步提升,单位庭院绿化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省院在搞好庭院绿化的同时,注重楼宇生态建设,取得了楼宇园林景观的明显效果。此次省院获得兰州市生态建设局和兰州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命名为“花园式单位”,是对省院楼宇绿化工作取得成绩的充分肯定,同时也为进一步树立生态文明意识,提升机关庭院绿化档次和水平提出了新的高标准要求。


5月3日,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街道办事处书记陈效慧和雁南街道办事处副书记、社区服务中心主任柴亚玲专程来到省检察院颁发了奖牌。政治部主任张伟、副主任李郁军、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王宏接受了奖牌。张伟就进一步提升创建水平与陈效慧交换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