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新增甘肃七个中央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县 我省财政部门迅速落实支持革命老区政策

08.06.2015  12:08

      6月7日,记者省财政厅获悉,全省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结束后,经过积极争取,财政部新增7个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县,使庆阳市所属8县区全部纳入中央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范围,同时省级将平凉市所属7县区及会宁县纳入省级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范围,共下达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1.51亿元。

  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意见》下发后,省财政厅迅速组织传达学习文件精神,逐项安排落实各项财税政策,专门下发了《关于落实革命老区财税扶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全留两市一县、探矿权采矿权收入调整分成比例、资源税增量分成等政策的具体操作办法,并要求市县提前做好资金安排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同时,省财政厅积极筹措老区建设专项资金。在今年省级支出预算已经确定、支出压力较大的情况下,通过积极盘活存量资金,下达庆阳革命老区建设专项资金1亿元,并要求庆阳市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资金重点用于扶贫攻坚、保障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近期,中央调整了成品油税收划转政策,将因成品油消费税税率提高后增加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留给了地方。为支持老区发展,省级继续执行现行财政体制,不提高收入分享比例,预计增加庆阳市地方收入2亿元。

  此外,省财政厅还将积极筹措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支持革命老区做好扶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育、环境保护等工作,加快老区发展步伐,让老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记者卢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