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建立“三述”制度

26.08.2015  08:57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述纪述廉述作风制度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局机关处级干部尤其是处室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经省统计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处室主要负责人向党组述纪述廉述作风实施办法》已印发各处室学习、落实。

省统计局“三述”工作,是按照省委“三述”工作向下延伸拓展和实现全覆盖的要求,通过开展述纪述廉述作风,切实加强对省局机关处级干部尤其是处室主要负责人遵守纪律、廉洁从政、作风建设的监督,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模范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规定,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三述”工作在省统计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每年将确定一批“三述”对象名单。通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严格审核“三述”报告、召开“三述”专题会议、组织开展民主测评等环节,客观公正地对“三述”对象进行综合性评价。对综合评价为“一般”、“较差”等次的,将分别进行约谈整改。“三述”综合评价结果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有关材料将归入本人廉政档案。

三述”工作是省委建立的一项制度安排,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开展“三述”,既是对党员干部的教育过程,又是强化上级监督的有效抓手,通过思想触动、责任传递、压力传导,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处室主要负责人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规范用权、廉洁履职,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