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对省环境保护厅开展循环经济有关指标季度调查做出批复

20.04.2015  10:58
日前,省统计局就省环境保护厅申报的“开展循环经济有关指标季度调查”申请批复函做出了正式发文批复。

      省环境保护厅为了进一步掌握我省循环经济规划有关指标的进展情况,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需要对全省工业企业废水排放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等多项指标增加调查频率,由原来的年报调整为季度调查。省局设管与法规处在接收到申请批复函后,严格按照《统计法》的要求以及国家统计局对地方调查项目审批的要求,并与局能源处积极协调,对上报的制度进行了审核,共同对制度适用的法律、对统计调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科学性等方面共同进行了审查,同时,请示了分管设管法规和能源统计工作的局领导,经同意后,正式发文进行了审批。
目前,批复文件已发至省环境保护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