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三新”专项统计工作有进展
一是梳理“四新”活动及相应的统计工作开展情况。3月中旬,省局向各市、州统计局,局机关各有关处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对本地区“四新”活动进行摸底,省局机关各专业处对“四新”统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特别是对尚未纳入统计调查范围的“四新”活动也要有摸底有研究。
经过全省各市州、省局机关各专业的摸底和梳理工作,目前统计部门已开展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城市商业综合体专项调查、网上零售统计、信息化和电子商务统计、已纳入规上服务业月度统计的“三新”领域、R&D统计、开发园区和新产品、新能源等统计工作,尚未纳入统计的有现代农业、互联网金融、新兴服务业、“四众”平台、互联网在教育、卫生、养老领域的融合发展等。我们将这一梳理结果上报省政府,还希望省政府能够将“四新”统计调整为“三新”经济统计,与国家统计局要求的统计口径保持一致,得到郝远副省长的批示。
二是将甘肃列入国家局设管司“三新”重点课题承担省份之一。经省局书面报告提出申请,将全省“三新”统计研究列入国家局设管司2016年“研究拓展‘三新’统计重点领域,探索统计调查方法”重点课题承担省份之一。
三是组织 “三新”统计制度落实。组织省市县三级在分会场参加了全国“三新”统计视频动员会议后,社科、服务业、贸经等专业已经先后组织召开全省专业统计工作会议,布置了涉及本专业的“三新”统计内容。
四是对“三新”经济开展实地调研。设管处与相关专业处组成调研组,赴定西市陇西县、兰州市城关区开展实地调研,先后走访了陇西县普尔康县级电子商务运营中心(陇西县电子商务孵化基地)、陇西县“双创”产业园、陇西县渭北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兰州市甘肃丝路云商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新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甘肃淘一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科技孵化器、现代信息技术、现代农业等“三新”活动进行了详细的了解。
五是主动走出去,加强“三新”经济与部门的合作研究。省局主动上门与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沟通,请清算中心负责人对我局设管处、核算处和服务业处的业务骨干讲解互联网金融,并就国家局制度中的有关指标如何取得数据进行沟通。我们还与省科技厅就开发园区统计的内容进行了逐项的沟通。
六是整理出部门需要向统计部门提供的“三新”经济内容清单。由于“三新”基本涉及了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牵涉的部门多,靠统计部门一家无法全面了解“三新”的发展状况,需要得到部门的配合和支持。经过各处梳理,省局提出了部门需要配合统计部门开展“三新”统计的清单。如,需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及其他有关金融部门根据本部门统计数据整理互联网金融业务情况;需省电力公司按月提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和发电量数据;需省发改委提供煤层气、页岩气、致密砂岩气、煤制天然气、生物乙醇和生物柴油的项目立项、审批、建设和投产情况,以便及时跟进“三新”统计中的新能源产品统计工作;需科技厅提供分地区高技术制造业情况、科技企业孵化器情况;需省工商局、科技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教育厅、省金融办等提供四众平台企业情况及采用四众模式企业情况;需工商、民政、编制、国税、地税几部门及时提供单位变动资料,需准确提供单位名称、单位详细地址、单位所在地行政区域划、单位类别、变动类型等指标;税务部门在提供资料时,还需提供“上年营业收入”、“上年税金”“从业人员”;工商部门还需提供“注册码资本(金)”。
七是向国家局提供甘肃“三新”活动情况。根据国家局《关于提供“三新”活动情况的通知》要求,省局高度重视,迅速开展工作。通过局内网征集各市州、局机关各专业意见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三新”活动进行了全面摸底,梳理出全省“三新”活动九项,其中新产业6项、新业态2项、新商业模式1项,报国家局设管司。
八是将“三新”统计纳入甘肃统计大数据建设。省局充分认识推进统计大数据建设的必要性、科学性和紧迫性,及早主动地在全省统计系统倡导大数据有关知识的学习研究,积极打造统计数据采集的第二轨,以解决调查对象配合差、统计数据采集难、基层统计力量薄弱、防范数据的人为干扰的问题。在国家统计局帮助指导和省委省政府重视支持下,积极沟通联手专业公司及国内知名院校,就三新经济的统计等三个方面的内容作为重点突破口,着手甘肃统计大数据的建设。
九是积极探索兰白科技创新试验区的统计工作。2月中旬以来,省局与省科技厅团结协作,紧紧围绕如何开展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统计监测评价工作,做了大量研究、梳理、准备、协调工作,建立了统计监测评价指标体系,还为兰白试验区量身制定了拟执行的统计报表制度。待兰白试验区领导小组审定后,将组织实施。
十是对兰州新区的统计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兰州新区统计工作的要求,省局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相关工作,理清工作思路,明确解决问题的方法,对兰州新区的相关工作发文作出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