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召开2016年度省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定点医院“一站式”业务工作座谈会

15.01.2016  18:11
'); } 来源:厅社会救助处    日期: 2016-01-15    点击数:

    1月14日下午,省民政厅召开了2016年度省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定点医院“一站式”业务工作座谈会。郭华峰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17家省级定点医院分管院长及相关工作人员、厅社会救助处全体工作人员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


   

    2015年12月,经与省卫计、人社等部门衔接,在兰州市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的基础上,参考新农合重大疾病省级定点医院,结合2015年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定点医院等因素,经过申请、审核、会议研究,最终确定甘肃省人民医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甘肃省中医院、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甘肃武警医院、甘肃省肿瘤医院、甘肃省妇幼保健院、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兰州中医脑病康复医院、解放军第一医院、甘肃省康复中心医院以及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安宁分院共计17家医院为2016年度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省级定点医院,并于2015年12月31日签订了《甘肃省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项目执行合作协议书》。为全面落实“1+17”精准扶贫方案,我厅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142号),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从26种调整扩大到50种,并提高救助标准。
    座谈会上,各医院针对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讨论气氛十分热烈。郭华峰副厅长针对各医院提出的问题现场给予答复,并对下一步如何规范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管理,方便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信守协议。强调甲乙双方要严格遵守《甘肃省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项目执行合作协议书》规定,双方担当起自己的责任,杜绝不规范操作和违规操作的情况发生。二是要落实责任。双方应当多为困难群众着想,要明确工作流程,细化操作办法,强化工作职责,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避免发生过度医疗、过度用药行为。三是要密切合作。双方应当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调整完善操作运行手段,确保政策有效落实、工作有序衔接。四是要有效救助。双方要加大政策宣传,用好政策,并严格执行协议,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社会效应,方便最困难的群体。
    会后,对各医院相关工作人员就救助对象身份审核、资料填写、资金结算等事项进行了专题培训,有效保障了救助工作的有序开展。
                                                              (厅社会救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