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召开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

22.03.2018  09:51

3月16日,酒泉市召开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省、市关于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安排了全市省级环保督察意见整改工作。

市委常委王敏出席会议并对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把省级环保督察意见的整改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保障,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加快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全面压实领导责任、岗位责任、企业责任,真正做到知责明责、履职尽责,履职免责。二要认真对标对表,扎实推动整改。要加强清单管理,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整改进度,从整改任务落实、督导检查预警、台账基础管理、问题验收销号工作等关键环节,对照问题和责任清单,逐一推进整改,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三要加强工作联动,建立长效机制。要求整改工作要既要与当前面临的问题相结合,也要与总体工作的推进相结合,还要与防范环境风险相结合。要举一反三,把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与全市各类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综合施策,以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带动全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解决。要立足长远,着眼治本,在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世军同志就全市贯彻落实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意见整改方案及整改工作相关部署进行了解读。对整改任务、责任单位、时间节点等进一步明确。

会议由市政府副市长任晓敏同志主持,市直有关部门、相关企业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设置分会场。(酒泉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