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对天水市、酒泉市、白银市建设省级创新型试点城市工作进行验收评估

22.12.2017  21:40

12月12—16日,省科技厅邀请有关专家组成验收评估组前往白银、天水,酒泉,对照建设省级创新型试点城市总体方案,通过现场考察、座谈和在兰州集中召开验收评估会议等程序,对天水,酒泉、白银建设省级创新型试点城市工作情况进行验收评估。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范鹏担任此次验收评估专家组组长,并主持验收评审环节;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傅小锋主持验收会议。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全国、全省科技创新大会和省委、省政府创新驱动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城市在建设创新型国家进程中的重要作用,总结省级建设创新型试点城市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推动全省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提供经验示范。依据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科发体〔2010〕155号)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监测评价指标(试行)》、《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创〔2016〕370号)和省级创新型试点城市管理要求,并参照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验收工作程序,省科技厅对天水市、酒泉市、白银市建设省级创新型试点城市工作进行验收评估。在会议验收评估环节,验收专家组通过观看专题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质询、现场打分并形成验收评估意见和试点市负责人表态发言等程序进行。

自2013年省科技厅批复天水、酒泉、白银建设省级创新型试点城市以来,天水、酒泉、白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城市发展、园区带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发展新业态、助推精准脱贫、科技队伍建设、优化创新环境,将科技创新有机融入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推动了科学发展、转型升级、富民强市步伐。按照国家和省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部署,完成了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

天水、酒泉、白银市区域创新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通过项目带动、培育创新主体、建设创新平台、深化合作交流、发展科技服务业、创造运用保护知识产权,科技进步水平指数有较大提升,高新技术产业效益提高,科技产出保持增长态势,科技惠民成效显著,科技引领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凸显。

天水、酒泉、白银市在建设省级创新型试点城市工作中取得了有效的创新型城市建设经验。加强组织领导、多部门协同推进是做好建设工作的重要基础,坚持项目带动、优化创新驱动政策环境是做好建设工作的重要途径,集成创新资源、聚焦产业发展是做好建设工作的重要支撑,瞄准科技惠民、助推精准脱贫是做好建设工作的重要目标。为全省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与做法。

验收评估组认为,天水、酒泉、白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通过验收。

创新决定城市未来,创新引领未来城市。建设创新型城市是培育新动能、发展新经济,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内在需要;是破解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系列问题,完善城市创新发展内涵和理念的重要举措。验收评估专家建议天水、酒泉、白银市委市政府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效益导向和产业导向,加强创新文化建设,进一步推进科普工作,继续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进一步提升创新体系、创新机制、创新环境、创新绩效的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