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行业技术中心有关工作的通知

01.03.2016  16:16

甘工信发〔2016〕78 号

 

 

各市、州工信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应用为目的的创新体系建设,搭建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促进科技需求侧同技术研发侧、转化侧有效贯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产业改造升级,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现就做好2016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行业技术中心培育认定及考核评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认定及考核评价有关工作

  (一)做好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工作。请各市、州工信委按照《甘肃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办法》规定条件,做好本市州2016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申报工作,对企业申报材料认真审核,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上报。申报企业需提交申请报告、评价材料及其他相关书面材料一份(同时附电子版),于4月30日前报送我委。

    (二)做好已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考核评价工作。请各市、州工信委根据《甘肃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办法》有关规定,做好本市州已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15年度考核评价工作。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需提交年度总结报告、评价材料及其他相关书面材料一份(同时附电子版),于4月30日前报送我委。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地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撤销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三)做好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相关情况统计上报工作。请各市、州工信委和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真做好相关情况统计上报工作,务于2016年7月1日-30日、2017年1月1日-30日分别完成企业技术中心半年报、年报的填报工作(具体填报方式另行通知)。

  二、关于行业技术中心培育认定及考核评价有关工作

    (一)做好行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工作。请各市、州工信委按照《关于加强行业技术中心建设的意见》(甘工信发[2015]454号)要求条件,围绕中国制造2025甘肃行动纲要发展重点和突破方向、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等重点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综合技术服务等,组织推荐具备条件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龙头骨干企业申报行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科研人员、仪器设备、近三年研发投入、重点工作、取得成效、下一步工作打算等。申报材料于4月30日前报送我委。

    (二)加强已认定行业技术中心的考核评价。请各市、州工信委督促本市州区域内已认定行业技术中心对近两年开展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效、对行业技术进步起到的作用等进行认真总结,提出2016年重点工作计划,同时填报《行业技术中心评价考核表》,于4月30日前报送我委。我委将适时组织进行现场考核评价,对工作开展不力、未能发挥应有作用的,将责令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将取消资格。

 

联系人:省工信委技术创新处 李斌、邓乐

联系电话:0931-4609212

Email:[email protected]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