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简讯:我校完成了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自评自查工作

10.09.2022  00:20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牵头对2022年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点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积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从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教育优先发展、“五育并举”、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保障和促进教育公平、校园安全维稳工作及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等方面进行了自查自评并形成了自评报告上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也是我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提高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

文/马小龙 审核/张生智 责编/仇任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