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常态化约谈促主体责任落实

29.12.2014  21:28

今年以来,为更好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驻省科技厅纪检组按照中央、省纪委具体工作要求,通过日常谈话、任前谈话、回访谈话等常态化的廉政谈话制度,实现了监督关口前移,进一步突出了执纪监督问责的主体职能,以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有效巩固了廉政建设成果。

日常谈话,正风肃纪。 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将日常廉政谈话作为开展廉政教育的重要手段和方法,贯穿到平时工作的点滴中,不拘形式、不论时间,面对面、单对单进行廉政谈话,有效增强了日常谈话潜移默化的教育效果。重点是在科技项目申报评审、干部考核任用等重大工作前,对相关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进行“一对一”式的廉政约谈,就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项目管理工作纪律、严防“四风”回潮等问题进行提醒教育,严明纪律要求,确保了全年各项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今年先后约谈副科级以上干部130多人次。

任前谈话,制度预防。 从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系出发,结合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求,对厅属领导岗位适时进行调整,由党组书记、厅长李文卿和纪检组长主谈,驻厅纪检组监察室、人事处配合,先后对新选拔任用、转任的33名处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同时,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效能,在厅属党委班子中配备4名纪委书记,厅属总支、各支部设立纪检委员,并及时开展专项培训和专项谈话。结合年度干部考核,驻厅纪检组监察室与厅人事处、机关党委对厅机关、厅属单位100名副处级干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进行了考核和述职述廉。按照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要求,落实省科技厅系统100名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内容的申报,申报率100%。

回访谈话,倒查问责。 今年共接到群众举报信件和省纪委转办信件13封,经立案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提请党组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免职1人,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腐败。在此基础上,对案件办理和巡查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漏洞和事故隐患,积极开展回访谈话,倒查问责。倒查问责工作对责任追究对象进行了细化,明确责任追究对象主要包括相关单位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等,针对不同问责对象明确了回访检查内容,提出“出现类似问题的”将追究本单位纪检工作负责人相关责任的工作要求。

今年以来,按照中央、省纪委关于“三转”工作的要求,结合派驻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定位,驻省科技厅纪检组将常态化约谈做为工作重点,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及时发现了领导干部面临的廉政风险点、不廉洁现象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敲警钟、亮红灯,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为各项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