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省卫计委、省环保厅联合发文要求:医疗废物运输须实行GPS实时监控
19.12.2014 14:06
本文来源: 中国甘肃网
原标题:省卫计委、省环保厅联合发文要求
医疗废物运输须实行GPS实时监控
中国甘肃网12月19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记者 赵汇)12月16日,省卫计委、省环保厅联合发文要求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文件提出,截至2015年底前,我省将建立和完善全省医疗废物管理相关数据信息统计工作;全省县级及以上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和交通便利的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全部实现集中处置;全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规范化管理合格率达到95%以上。
据了解,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和集中处置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有一些地方医疗废物收集、利用、处置等环节存在很多问题,环境安全威胁和公共卫生风险依然存在。为保证运输中不出现意外,防止医疗废物在运输中传播细菌,按要求医疗废物运输车辆须安装与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联网的GPS定位装置,实时监控监督。
医疗废物原则上一律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无害化处置。确因交通不便暂时无法进行集中处置的医疗卫生机构,经当地卫生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可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行处置。回收利用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必须到所在地州市卫生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医疗卫生机构不准将该类废物交由未备案登记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回收,此类废物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全省除兰州市在甘肃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置外,其余市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均无资质和能力处置损伤性、药物性和化学性类的医疗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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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2014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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