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与省交通厅重新签订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协议

09.07.2018  14:50

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因交通事故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能力,切实保障交通运输和环境安全。7月6日上午,省环保厅党组成员、核安全局副局长肖铮带领厅相关处室工作人员赴省交通厅开展座谈交流,并签署了修订后的《甘肃省环境保护厅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协议》。

座谈会上,省交通厅副厅长盖宇仙介绍了交通厅基本情况以及在环境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省环保厅党组成员、核安全局副局长肖铮从全省环境安全形势、联动机制深化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关工作建议4个方面做了介绍。省交通厅运输处、技术处、安监处、办公室、省运管局相关负责人与省环保厅环评处、水处、自然生态处、固废处、环监局以及应急中心与会同志进行了交流。

双方一致认为,自2012年联动机制建立以来,双方本着“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有序、优势互补、务实高效、积极推进”的原则,推动市、县两级环境保护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基本形成了省、市、县三级应急联动工作体系。

本次双方修订并重新签订应急联动工作机制,通过不断深化合作内容,加强信息和技术交流,形成有效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降低交通运输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