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协举办《消保条例》培训班

26.08.2015  15:38
   

新修订的《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实施在即,8月20日,省消协在兰州举办了全省消协组织培训班,深入学习条例内容,研讨消费维权工作。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省消协会长陈其寿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陈其寿指出,全省各级消协组织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消保条例》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消费维权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准确掌握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特别是要深入领会条例对消费引导和社会监督工作手段、消费者和消协组织的社会监督权、投诉受理原则、消协组织的经费来源等方面的规定,为今后的宣传工作和贯彻落实打好基础;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条例的学习培训,加强队伍建设,认真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强化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努力促进消协组织的转型发展,不断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

      培训班上,省消协负责人系统解读了条例修订的精神和核心内容。全省各市州及甘肃矿区、东风厂区消协负责人围绕条例修订、消费维权工作发展、消协组织建设等进行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