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省检察院联合召开座谈会 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24.07.2017  11:11

      2017年7月18日,省法院、省检察院联合在省法院召开座谈会,双方紧紧围绕落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防错防漏、强化监督等内容进行座谈交流。省检察院参加座谈会的有副检察长李保岗、公诉一处处长牛进福、公诉二处处长杨鹏、法治办主任齐世萍、入额检察官张鹤新等同志,省法院参加座谈会的有副院长唐斌、副厅级审判员唐建国、刑一庭庭长姚胜利、刑二庭庭长张根虎,刑三庭副庭长毛军,刑一庭副庭长曹澜平等同志。       经过座谈交流,会议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坚持严格司法、确保司法公正的现实需要,是完善人权保障的必然要求。法检两院刑事司法人员坚决拥护,积极贯彻落实。为了统一行动,协调工作,推进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两院应建立相应的工作联系机制,省法院确定刑一庭副庭长,省院确定公诉一处副处长作为具体联系负责人,负责沟通联系、相互衔接,必要时共同组织人员赴外省学习经验。
      对省法院正在谋划、推进的以审判为中心司法改革相关的各项措施,检察机关刑事部门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共同努力落实贵阳会议精神,实现刑事司法与现代科技的高度融合,转变观念,创造条件,推进工作。
      针对职务犯罪案件,在审查起诉、指定管辖过程中遇到的对合犯罪问题,两院要从维护判决严肃性,注重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三效合一的高度,依法、稳妥处理,坚持主从犯对应,主案先起诉、先判决,次案后起诉、后判决,互相对应对合。对个别特殊案件,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依法公正妥善处理,既客观公正,又不枉不纵。
      检察机关提出,将在法庭审理中探索使用执法记录仪,规范检察官的执法行为,促进提升执法水平,记录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法院对检察机关自我规范、自我加压、自我提升表示赞同,建议两院会同司法部门共同商议,先确定1-2个院进行探索试点,规范行为,总结经验后,再在全省庭审中推行。
      座谈中,大家认为确保办案质量,防范冤假错案是永恒主题。在改革过程中,双方要遵循刑事诉讼规律,认真坚持司法原则,正确处理好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的关系。强化证据审查判断,准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让所办案件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