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法院发起“基本解决执行难”战略总攻

24.05.2016  10:37

  5月16日至19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了“解决执行难工作约谈暨军令状签字仪式”,发起了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战略总攻。省法院针对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了25条措施和详细的工作方案,力争在2018年底前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紧盯总目标向执行难全面宣战

  “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落实和兑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人代会上作出的这一庄严承诺,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的工作重点和重要政治任务。为实现最高法院确定的基本解决执行难总体目标,全面加强各项执行工作,省法院制定了《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纲要》,决定在全省开展为期两年的“向执行难宣战甘肃在行动”专项活动。对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思路、工作原则、主要任务等方面,作出了明确具体部署,要求全力推进执行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推动执行体制机制变革,完成传统执行模式向现代化执行模式的转变;全面强化执行威慑,用足法律手段,穷尽执行措施,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法院裁判违法犯罪行为;全力推进专项工作,规范执行行为,加强执行管理,治理消极执行、违法执行和乱执行,突出解决制约和影响执行效率和效果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执行工作,保证在2018年底之前达到有财产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执行完毕,无财产案件穷尽查控措施后程序终结,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基本遏制,执行人员消极执行、乱执行现象基本消除,执行工作社会满意度显著提升的工作目标。

  另外,如何正确界定执行难,省法院执行局局长张翔作出了解释:“人民法院所要解决的执行难主要是指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不能及时得到全部执行的情况,主要表现为被执行人以各种手段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或外界干预执行等现象,以及人民法院自身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甚至乱执行等执行不力、执行失范情形。对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无财产执行的案件,法院无论采取什么措施都不可能执行到位,这是当事人应当面临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的体现,不属于执行难。”

   17位执行局长签“军令状”限期解决难题

  在此次省法院举行的“解决执行难工作约谈暨军令状签字仪式”上,全省14个中级法院和铁路、林区、矿区法院的17位执行局长立下了“军令状”,就各时间节点要达到的目标许下了保证完成任务的承诺。

  庆阳市中院积极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集中执行月”“百日执行风暴”等活动,形成对“老赖”的强大威慑力,迫使其自动履行。同时,将进一步完善执行体制机制建设,补齐执行短板。

  定西市中院绘出了执行工作路线图,通过实现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全覆盖、强力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健全完善打击拒执犯罪长效机制等方式,充分发挥刑罚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制裁和警示作用,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联合信用惩戒工作新常态。

  嘉峪关市中院提出11项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强化全市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完善联动联控手段,夯实办案责任,对失信被执行人普遍采取曝光、“限高”、司法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建立反消极执行、反规避执行和反抗拒执行的长效机制。

  武威市中院建立和完善执行约谈和执行听证制度,针对当事人对执行行为合法性、廉洁性以及消极执行问题提出质疑的,由分管院长和执行局长进行约谈,增进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信任,变被动监管为主动预防。对案情复杂、双方争议大的案件,及时组织听证,做好法律释明,消除当事人的误会和抵触。

  白银市中院面对执行案件急剧增加、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期待要求日益增高的形势,进一步建立健全执行查控体系、执行管理体系、执行指挥体系和执行信用惩戒体系,不断创新强制执行方式方法和完善各种强制执行配套措施,不折不扣地分解好任务时间,确保在两到三年内使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

   完善长效机制让“老赖”无处藏身

  为了解决执行难题,让“老赖”无处藏身。2013年以来,我省各级法院以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为目标,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改革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工作质效,坚持清积案、强威慑、促规范、抓联动,使解决执行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全省法院累计将13939名“老赖”信息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对失信被执行人的经营、贷款与社会活动形成有效制约,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在开展涉金融债权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中,共清理积案1220件,执行到位2.3亿元;针对涉民生案件的专项集中执行活动,1245件涉民生案件全部办结,执行到位6543万元,提前3个月完成任务。

  近两年,我省把信息化建设作为破解“执行难”的“牛鼻子”牢牢抓住,不断加大执行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统筹安排,科学规划,以执行信息化建设推动全省法院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基本实现了全省范围内执行资源的统一调用、执行力量的统一指挥和执行联动机制的统一协调。同时,通过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积极协调、主动沟通,不断加强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建设,形成解决执行难的整体合力,提升执行工作质效。(记者朱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