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25.12.2015 11:17
本文来源: 民政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关于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省民政厅在对兰州市区律师事务所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聘请了两名常年法律顾问,并于12月15日下午,举行了法律顾问签约仪式。省民政厅肖庆平厅长为两名法律顾问颁发了法律顾问聘书,省民政厅副厅长王福德分别与两名受聘律师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
受聘的两名法律顾问分别为甘肃光明律师事务所和甘肃金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都具有20年律师工作经验,业务熟练,经验丰富。顾问合同明确规定,顾问律师应为省民政厅的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法律意见或进行法律论证。
聘请法律顾问,建立法律制度,将对加快推进民政法制建设、打造法治民政发挥重要作用。
(厅政策法规处 南志鵰)
本文来源: 民政厅
25.12.2015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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