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安排部署“三社联动”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促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有效联动,近日省厅下发《关于深入推进“三社联动”工作的通知》,就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社区社会工作暨“三社联动”推进会议精神,有序推进我省“三社联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要充分认清开展“三社联动”工作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社会服务、延伸民政臂力、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三社”职责,畅通“三社”运作,完善“三社”协同,补齐“三社”短板。要采取培养社工人才、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等方式,推动形成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结合、政府推动和社会自治互补、政府管理与社会调节互动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通知明确,从2016年开始,先在嘉峪关市、金昌市全面推进“三社联动”工作,其他12个市(州)分别确定1到2个县(市、区)开展“三社联动”试点。2017开始,通过典型示范、总结经验、以点带面等形式,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确保2017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三社联动”工作全面展开。力争到2020年,全省社区社会组织在每个城市社区有10个以上、农村社区有5个以上,有专兼职社工或民办社工机构从事社会服务活动,绝大部分城市社区和多数农村社区建成完备的社区服务体系。
通知要求,全省民政系统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按照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加强分类指导、督促检查和评估反馈,鼓励有条件地区先行先试,扎实有效推进工作。积极推动将“三社联动”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争取财政支持,逐步增加社区工作和社区建设经费投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规模和范围。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推行“三社联动”的专项政策,推动建立起上下对接、运行顺畅的“三社联动”工作新机制。
(厅政权处 殷彬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