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每两个乡镇将设一个交警中队

20.10.2014  05:14

    【本报讯】为加强我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昨日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相关要求,我省将在乡镇着力建设交通安全管理站,各县市区按照2个乡镇设置一个交警中队、每个交警中队不少于5人的标准建立健全公安交警队伍。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我省乡镇政府将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指导,履行本行政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站长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乡镇长兼任,工作人员从现有乡镇干部中调配解决,统一称作“交通管理员”。行政村设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室,主任由村干部兼任,确定专人专司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工作人员统一称作“交通安全协管员”。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负责监督管理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室负责管理本行政村车辆、驾驶人基础信息,建立台账,入户开展宣传教育,在村口进行交通违法行为检查、提示、劝导,督促新购机动车的所有人办牌办证,无证的村民参加培训考试,有牌有证的按期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