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四项措施”防“四风”反弹

06.01.2015  17:45

      今年以来,省检察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通过“四项措施”,始终保持反“四风”高压态势,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进一步巩固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开展专项教育整顿  解决存在突出问题
          通过制定下发《省检察院机关2014年度效能风暴行动实施方案》和《省检察院机关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确定五个方面的整治重点,积极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召开了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检察长路志强就反对“四风”提出三项要求,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通过广大检察干警重温检察誓词、赴兰州监狱参观和听取罪犯现身说法、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等方式开展了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顿活动;通过组织部门领导大会汇报整改措施、制定完善制度规定,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加强对公务用车和警用车辆的管理等方式,着力解决检察机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组织一场专题辅导、举办一场专题讲座、观看一部电影、召开一次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一次部门间交流、撰写一篇心得体会、编写一本《检察职业良知教育读本》、形成一批走访日记等“八个一”活动,集中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努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检察机关和为民务实清廉的检察队伍。
  加强监督检查    进一步改进作风
                  由省院纪检组监察处和机关党委,抽调专人就省院机关今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相关实施办法等规定精神,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从检查情况看,“三公”经费开支同比下降了47.5%,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了90.7%,公务用车燃料等运行维护费用同比下降了33.1%,各类会议经费同比下降50.1%,出国(境)培训团数下降了50%。高检院检务督察组对今年以来省院机关在改进“四风”等方面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层层传导压力  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制定出台了《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形成了路志强检察长全亲力亲为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班子其他成员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路志强检察长多次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落实“两个责任”问题,两次约谈省院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和各市州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传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具体任务要求,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强化民主评议和通报  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组织网上评议和向民评代表、省党代表、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发放测评表进行民主评议机关作风的同时,由政治部干部处、机关党委、监察处组成的联合检查组不定期抽查工作纪律、出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进行整改。对办理事项节奏快、质量高、效果好的进行表彰,对拖延、推诿导致工作质效低下的进行通报批评,通过正面鼓励和反面警示,促进作风转变和检风根本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