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举行宪法日宣誓活动

08.12.2014  16:43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维护公平正义……”12月4日下午2点,庄严的宣誓声在省检察院一楼大厅响起,省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带领该院全体检察干警,身着检察制服,伴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举起右拳,面向国旗,庄严宣誓。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为纪念这一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隆重迎接全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到来,省检察院精心部署,组织全体干警进行宣誓活动,引导广大检察干警忠于宪法和法律,进一步增强检察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
        路志强检察长在宣誓仪式上指出,全体检察干警要铭记今天的誓言,牢固树立宪法至上的观念,始终保持对宪法的信仰和敬畏,时刻牢记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神圣职责。作为人民检察官,要带头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依法保障公民合法权利,公平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当我面对着国徽,手握着宪法,庄严地对宪法、国家和人民做出承诺时,我的心情非常激动,那种感觉终生难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严格按照宣誓内容,始终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恪尽职守,公正司法,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参加宣誓的一名干警说。
        据了解,除宣誓活动外,下一步省检察院还将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开展学习宣传宪法、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等一系列活动,培育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和宪法信仰,凝聚起全社会尊宪护宪的强大共识。活动当天,省院还邀请了有关新闻媒体的记者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普通干警进行了采访,大家畅谈了对“国家宪法日”的认识、理解和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