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聘请法律顾问

06.04.2016  18:42
    为进一步加强林业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预防、减少、防控法律纠纷,合理防范行政风险,促进林业各项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省林业厅近期将长期参与林业地方性法规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甘肃雷诺律师事务所主任雷声、甘肃锐诚律师事务所主任陈灿两位律师聘请为法律顾问,并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法律顾问聘请后,将受省林业厅委托开展以下工作: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修改合同、章程、立法文件等法律文书,参与林业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和规章制度的制定;受委托,就已经发生、正在面临,或可能发生的行政、民事等纠纷,收集整理有关材料,全过程参与诉讼或非诉讼活动;受委托,送达或接受法律文件,出具律师见证书、律师函等法律文件;对情况复杂、法规性强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分析和法律风险评估,特别是为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等行政职权行为提供法律意见;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指导林业普法活动等等。(厅法规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