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旅发委:导游失德将上“黑名单” 并向社会公布

20.02.2017  10:03

    原标题:导游失德将上“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2月19日,记者从省旅发委获悉,我省近日下发《关于深化导游体制改革加强导游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2017年7月1日后,原导游IC卡和原有导游管理系统停止使用,电子导游证书将取代原IC卡导游证;建立导游公共服务监管平台和导游自由执业网络预约平台。

    7月1日起原导游IC卡停用

    据了解,《意见》提出,根据省旅游发展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第40号令〉的通知》要求,我省自2016年10月24日起,取消导游资格证三年有效的规定,导游资格证终身有效。2017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启动建设省级和市级连接的导游公共服务监管平台,启用电子导游证书取代原IC卡导游证,在此期间原有IC卡导游证和电子导游证并行使用;2017年7月1日后,原导游IC卡和原有导游管理系统停止使用。

    同时,改革导游培训方式,构建强制性培训与自愿培训相结合,在岗培训、实操培训、网络培训相统一的复合型培训体系。根据国家旅游局试点特聘导游管理办法,及时制定实施办法,积极吸纳社会专门人才、小语种人才进入我省导游行列,壮大导游队伍,优化导游队伍结构。

    建立导游信用评价体系

    此外,我省将根据国家旅游局统一部署,开展导游自由执业改革。研究制定实施导游自由执业管理办法和服务标准,建立导游公共服务监管平台和导游自由执业网络预约平台,促进导游流动更加开放化、导游资源配置更加市场化。建立导游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严肃惩戒导游失德失信行为,建立健全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导游失德和违法违规行为列入《旅游不文明记录》和不诚信从业人员名录,向社会公开。  (记者 张云)

( 编辑:王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