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开展全省乱罚款专项整治工作

05.11.2014  13:29
      为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解决乱收费乱罚款等“四风”突出问题,省政府法制办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开展了全省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整治工作,并印发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整治工作通知。
乱罚款治理工作由省政府法制办和省财政厅具体负责,整治的重点工作主要集中在10个方面:无法定依据或违反法定程序实施罚款的;无法定授权、委托或超越法定权限罚款的;不按照法定行为、种类和幅度实施罚款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行政处罚权委托给其他组织行使的;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的;未严格执行罚款收缴分离有关规定的;罚款、没收财物不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监制的罚款收据的;将罚款截留、挪用、私分或变相私分的;是否存在“以罚代批”、“以罚代管”,违反法定程序滥施处罚的行为;违法实施罚款的其他情形。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严格审核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对不具备行政处罚主体资格的部门和单位进行全面清理,并将清理后符合行政处罚资格的部门和单位向社会公示;对不具备行政处罚资格的部门和单位财政部门不予发放罚款票据。11月各部门要报送清理结果,年底前省政府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将对重点行业和部门进行专项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