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内审工作初见成效

26.02.2015  19:48

  为了进一步加强省政府办公厅系统本级财务及所属二级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和审计工作,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2014年4月批准,省政府办公厅增设了审计处,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对办公厅系统事业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对办公厅组织实施的项目以级承担的内部工程项目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对办公厅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对办公厅系统内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及风险管理进行审计评价。

  审计处自成立以来,认真履行职责,内审工作初见成效。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认真开展了建章立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办公厅工作实际,先后出台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内部审计制度》、《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系统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暂行规定》。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和审计处人员编制情况,制定了《办公厅审计处工作职责》和《办公厅审计处岗位分工》,明确岗位职责,规范了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行为。

   加强内部审计监督。 根据办公厅党组安排,由人事处、监察室、接待联络处、行政处组成联合督查组,自2014年7至12月,参与对省政府11个驻外办事机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督查。督查驻外办事处近年来财务管理审计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从财经法规制度执行、固定资产管理、银行帐户管理、房屋出租、往来款项清理、规范津补贴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财务监督职能。

   配合外部审计工作。 按照省审计厅《关于审计调查省直部门及所属单位经营性房产管理和经营收支情况的通知》,审计处及时组织、协调省政府驻上海、浙江办事处等六家单位全力配合审计组做好审计工作,保证提供的资料及时、准确、完整,以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在积极配合外部审计工作的同时,努力提高自身审计能力。

供稿:内审处  李卫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