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出台市场监管随机抽查办法
07.12.2016 17:03
本文来源: 工商局
据了解,《办法》实施后,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外,全省行政执法机关对市场主体的所有监督检查均应通过“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办法》将随机抽查分为不定向抽查和定向抽查,确定了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其中,对于社会热点问题、政府安排的重点整治行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规定可以实施100%全面检查。
《办法》确立了跨部门信息交换共享、联合监督检查、联合惩戒等随机抽查监管制度,要求随机抽查全程记录,保证责任可追溯。《办法》细化了被检查单位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的情形,相关情况将予以公示,并被列入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办法》明确规定抽查结果和处罚决定纳入被抽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和“信用甘肃”网站,接受社会监督,以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建立市场信用监管机制。《办法》的出台将为我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记者伏润之)
本文来源: 工商局
07.12.2016 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