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拟出台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实施细则》

13.09.2016  21:38
   

9月9日,省非公经济发展协调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工商局召开座谈会,对草拟的《<甘肃省小微企业互助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讨论稿)》(以下简称《细则》)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集思广益进行修改完善。省非公办主任、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郭承录主持会议,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晓龙就《细则》做了说明解读。

会上,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人行兰州支行、甘肃银监局、甘肃保监局等5家省基金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代表,14个市州非公办负责人,省工行、省农行、省中行、省建行、甘肃银行等14家签约银行代表,太平洋、大地、平安、中国人寿等8家保险公司代表,甘肃金盾化工、甘肃庄园乳业等7家非公企业负责人,结合各自实际,对《细则》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开放性、可操作性的修改意见或建议。

据悉,省工商局于2015年10月牵头,在全国首创了“小微企业互助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基金”模式,建立了相关部门和各市州政府、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和企业共同参与的互助贷款机制,受到了非公企业的普遍欢迎,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已累计为448户小微企业发放贷款18.51亿元。

今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小微企业互助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基金管理办法》,从机制上为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近期,省非公办又起草了《甘肃省小微企业互助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拟从组织领导、工作职责、基本原则、管理程序、风险控制等方面对《管理办法》作出深入细化,以进一步完善机制,方便操作,规范流程,大力推进我省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在悉心听取了各方发言后,郭承录指出,省非公办和省工商局将认真梳理、研究吸纳意见建议,紧紧围绕《管理办法》精神,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细则》内容,最终上报省政府正式下发实施。同时,各市州要立足各自实际,不等不靠,灵活变通,加快工作创新力度,大力推动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工作生根发芽、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