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抢孤儿”事件中的责任缺位与越位
原标题: “跨省抢孤儿”中的缺位与越位
作者:木须虫
广西隆林德峨镇14岁男孩杨六斤,6岁时父亲去世,母亲改嫁,4年前爷爷奶奶相续去世,他独自生活。他的故事在广西电视台播出,6月6日,深圳康桥书院两位义工,把杨六斤接到深圳,学校准备资助他读书。6月20日,杨六斤堂哥、镇政府干部、原学校校长和广西电视台记者来到深圳,要求将杨六斤带回广西,表示其现在已经是公众人物,需要他回去处理事情,包括捐款。然而,杨六斤已经喜欢上在深圳的生活,表示不愿回去。
孤儿杨六斤从“弃儿”到“宠儿”似乎只在一夜之间,“弃儿”与“宠儿”的一字之别,除了社会良善与爱心令人感动之外,出现的“跨省抢夺”又令人不胜唏嘘。在媒体报道之前,杨六斤被置于遗忘的角落,到底谁是他的监护人,谁来抚养他?从新闻的内容来看,似乎除了他的堂哥杨取林每周给他10元生活费兼零花钱之外,事实上处于放养状态,自己照顾自己,吃野菜充饥,还学会捕鱼改善生活,而他的上学与生活救助问题并没有人来解决。显然,所在镇政府存在救助义务的缺位。
不得不说,社会公益爱心正是这种缺位最有效的补充。然而,媒体的介入与放大,似乎击中了地方面子的软肋。如果作为缺位的补救,地方政府理应在落实监护制度、解决上学问题和给予实质性生活救助上下功夫,并通过杨六斤的监护人跟深圳给予资助的爱心义工协商,在尊重孩子意愿的前提下,达到一个相对妥善的方案,而不是越俎代庖赤膊上阵,代替监护人和孩子决定。事实上,杨六斤并不愿意回去,而给予他直接帮助的康桥书院不仅有继续帮助他的意愿,两名义工给了孩子很好的照顾,让他找到了家的感觉。
特别是在涉及到社会爱心人士的捐款上,地方政府不能直接代为处理。遗憾的是,当地政府非但对如何解决与安置杨六斤的问题上只字未提,反而恰恰在社会捐款这个有瓜田李下嫌疑的重要环节直接插手,不免让人怀疑就是奔着钱去的。虽然,从监管的角度来说,政府及所属的民政部门有责任监督杨六斤善款的合理使用,但并不是直接来“切蛋糕”,多少钱用来解决生活,多少钱用来上学,甚至是花多少钱给孩子建新房。毕竟建房并不是当下必需的,况且有房子也解决不了谁来照顾的问题。应当针对捐款,确立“隔手制”,确定可以使用的范围,并形成代管协议,必要时还可以进行司法公证,保证杨六斤的正当权益不受到侵害。
“跨省抢孤儿”中的缺位与越位,仍是权力管控在救助与社会公益领域的一个缩影,要么不作为,要么乱作为。政府的强制不仅给这些需要救助的对象带来可见的伤害,同时,也缺少对社会公益最起码的尊重,剥夺掉了社会公益参与的权利,使得公益爱心似乎只剩下捐钱的义务,这无疑也是对社会公益爱心的深深伤害。此外,这也是政府救助体系如何对接社会公益的一个缩影,个案表明如何确保对接渠道的畅通,既需要有效约束政府的权力,也需要从法规的顶层设计中,健全规则,将救助与公益放置在法治的体系内调节,让二者相互补充、相得益彰。(木须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