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个私经济领域先进评选活动

02.12.2016  12:41
   

为展示新时期我省个体私营企业劳动者的形象和风采,切实提升各级个私协会服务会员的能力和水平,省人社厅、省工商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先进个体工商户、先进私营企业(双先)、先进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和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并拟于2017年第一季度进行表彰。

这次评选表彰活动旨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全省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的意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激励全省个私经济从业人员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奉献社会”的新型劳动者;激励各级个私协会及工作人员坚持政治立会、服务兴会,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为促进我省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据悉,根据《甘肃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凡是在甘肃境内登记注册满三年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工作业绩突出的各级个私协会,以及在各级个私协会工作满3年的专职工作人员,按照评选条件经推荐可参加评选。本次评选的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将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保证评选质量,不收取任何费用。最终给予表彰的总名额为390个,其中全省先进个体工商户200名,全省先进私营企业100户,全省先进个体私营企业协会50个(市州3个、县市区17个、基层分会30个),全省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先进工作者40名。同时,已获得过2016年中国个协表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不再参加评选。

      为保障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省人社厅、省工商局联合组成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省人社厅副厅长、省公务员局局长李杰任组长,省工商局副局长、省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会长邓晓龙,省公务员局副局长、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周兆晖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个私协会,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各市州参照成立评选机构,负责本地区的评选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