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省市最低工资平均调增14%

01.07.2014  11:08

 本报讯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记者初步统计,2014年上半年已有 重庆陕西 、深圳、 山东北京上海天津山西甘肃 、青海、 云南四川 12省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平均增幅约14%。据了解, 人社部 将在近期公布这方面更详细的信息。有专家认为,各省提高最低工资应本着“慎重适度”的原则,防止最低工资的过快大幅上涨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从调增幅度看,今年最低工资涨幅收窄迹象比较明显。上述12省市最低工资平均调增幅度约14%,为近年来最低。2011年全国有24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达22%;2012年有25个省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下滑至20.2%;到2013年,全国有27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7%。

  根据《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我国最低工资调整间隔为两年,不过在实践中,这一时间间隔正越来越短。根据现有数据统计,1995年至2004年,各省市平均每1.79年调整一次最低工资,2005年至2010年平均1.75年调整一次,2010年至2014年平均1.20年调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