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嘉奖推荐人选的公示

27.09.2016  02:35

根据《中共甘肃省纪委机关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237号)精神,省属高等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由省纪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组织推荐。为广泛接受监督,确保组织推荐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省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嘉奖人选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

省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嘉奖人选: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蒲卫晖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推荐结果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方式须是书面方式并需要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须签署真实姓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将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联系电话:0931—8721213      8885518(传真)

联系人:陈国栋

通讯地址:兰州市南滨河东路571号,驻省教育厅纪检组

邮编:730030

驻省教育厅纪检组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