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属院所财务风险防控检查的通知
甘科财函〔2015〕13号
各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院所财务管理水平,规范会计行为,强化会计基础工作,提高风险防控能力,针对院所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问题,决定对我厅归口管理的预算单位开展财务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检查各预算单位贯彻执行《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意见》的情况。
(二)科研专项是否存在应结未结及存量资金情况。
(三)各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资产管理情况。
(四)会计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五)银行账户开设情况,2014年账户清理的整改落实情况。
(六)所有收入缴存情况,非税、资产出租出借等收入是否存在截留,坐支、挪用情况,是否存在收款不入账,重点检查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的行为。
(七)预算单位对本单位风险防控的自身评估情况。
二、检查的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各单位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将抽调相关财务专家组成检查组,重点检查结转资金较大的单位,存量资金上缴较大的单位,两年来财务检查和财务决算中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
(一)自查阶段。2015年6月1日至6月10日,各单位依照本通知的要求进行自查。
(二)重点检查阶段。6月下旬开始将对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一)各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自查阶段必须要对本单位的财务管理进行自我评估,找出问题,提出措施。
(二)如实提供单位财务的相关凭证和信息,不得隐瞒、虚报和作假。
(三)对2014年财务检查中反映的问题和决算中反映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专门说明。
(四)请各单位6月20日前将单位财务自我评估报告报科技厅条件财务处。
联 系 人:彭辉
联系电话:0931-8416378
甘肃省科技厅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