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召开《市场主体抽查监管办法》新闻通气会

27.05.2015  17:41

由甘肃省工商局在全国率先出台的《甘肃省市场主体抽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已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经报请省政府新闻办同意,5月25日上午,省局召开新闻通气会,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候中甲代表省工商局向社会全面深入解读了《甘肃省市场主体抽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新社、经济日报、法制日报、大公报、凤凰网、腾讯网、甘肃日报、甘肃电视台、甘肃人民广播电台、每日甘肃网等中央、港澳驻甘和省内30多家新闻媒体的记者应邀参加会议。

候中甲介绍说,《办法》是全国工商系统第一个关于实行抽查监管的制度,是我省工商系统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大制度创新;是加快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多元共治格局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保障。《办法》共8章36条,重点回答了为什么抽查、谁来组织抽查、抽查哪些市场主体、抽查检查的内容有哪些、抽查检查结果如何处置、抽查的考评机制怎样落实等具体问题。《办法》的最大特点是打造企业诚信,将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和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抽查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了以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为核心、以投诉举报为补充的新型市场监管方式。同时明确了省市县所层级之间的职责,明确了执法人员的行为规范,以及保障抽查检查公正性等问题,操作性和针对性都比较强。

就各媒体记者提出的《办法》出台的背景,发挥的作用,由巡查制改为抽查制的优势,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的抽查和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抽查的关系,抽查后如何防止监管上的空白,在抽查中如何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抽查结果将怎样处置等问题,候中甲一一作了详细深入解答。候中甲指出,“宽进严管”“放管结合”是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核心要义。放宽市场准入、加强市场监管,是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两个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巡查转为抽查,是工商部门适应商事制度改革所做出的重大变革。抽查监管以定时间、定比例、定规则的方式,将执法行为法定化,改变了过去随意性执法和选择性执法的现象,增强了监管的“靶向性”,约束了执法人员的行为,减少了权力寻租的空间,有利于强化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的效能。市场主体抽查的原则是统一、随机、公平、公正、规范、均衡,其出发点和基础是诚信建设,核心是强化“企业自律”。通过抽查,可以起到抽查个别了解全部、处罚一企警示一片的作用,实现促进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目的。《办法》设计了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两种方式,各有侧重、互为补充,做到了点、线、面结合,保证了《办法》能够有效消除社会各界对提升监管效能的担忧。

候中甲表示,下一步,工商机关将根据抽查检查结果,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强化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通过各部门联动响应,使失信的市场主体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获得荣誉等方面“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一方面有效适应“宽进严管”新的监管方式,另一方面,将强化市场主体的自律行为,有效推动诚信体系的建设,共同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省局市场处、法规处、企业处、办公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