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举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宣讲活动

02.11.2016  21:08
   

学然后知不足,学然后知敬畏,学然后知担当”。10月28日上午,省局机关举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宣讲大会,认真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和《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省局党组书记、局长郭承录,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金圣,副巡视员刘显明出席。

省纪委派驻省工商局纪检组组长殷正德,宣讲了《问责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阐述了问责的目的、问责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问责的主体和对象、问责的责任划分、问责的情形、问责的方式、问责的决定和执行、《问责条例》的其他内容、《问责条例》的主要特点以及《实施办法》细化和新增的内容等相关问题。并结合省局实际,就学习贯彻好《问责条例》和《实施办法》提出具体要求。

殷正德指出,贯彻落实好《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要深化认识、强化担当、紧盯问题、严肃纪律。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同正在进行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联系实际学,准确领会和把握法规的内涵要义。要通过学习,深化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认识,深化对党中央从严治党坚定决心的认识,深化对党中央从严治党形势任务的认识,深化对自己肩负的责任使命的认识。纪检组始终紧盯可能发生问题的风险点,抓早抓小,全力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完成好省纪委交办的任务,发挥好“探头”作用。

省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党员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