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审计厅开展审计项目质量检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加强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质量监督,强化审计机关内部分级监督职责,进一步规范审计执法行为,提高审计项目质量,日前,甘肃省审计厅下发了《2016年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工作方案》,对全省审计项目质量检查作出安排部署。对市州,将重点检查天水、甘南等7个市州审计局,并随机抽查所属2个县(区)审计局2015年以来实施并完成的审计项目质量情况;对厅机关各单位,将结合日常审理工作一并进行,全面检查各单位2016年直接实施并完成的审计项目质量情况。
方案明确了检查的内容和要点: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包括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在审计项目的准备、实施和终结等环节,是否遵循了必要的审计程序;编制审计实施或调整方案、收集审计证据、编写审计记录(审计调查了解记录、审计工作底稿、重要管理事项记录)是否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达到相关要求;审计业务文书的撰写格式和内容是否严格按照《审计署制度2015版》中主要审计文书种类和参考格式要求;是否严格实行审计项目审理制度;审计结论性文书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出具;审计决定是否在规定期限落实;职责履行和执法力度是否到位;是否超越审计法定权限作出处罚;是否存在该依法移送而未移送;审计档案装订管理是否符合《审计署审计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操作规程》规定;国家审计机关在购买社会服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时是否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实施的工程竣工决算、在建情况等审计项目是否事先签定了委托合同,约定审计内容、审计质量和法律责任等事项,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审计准则,审计机关是否对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的相关审计资料进行审核、复核、审理,是否存在未严格审核审计质量直接将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结果报告转换为审计机关审计报告的情况;市州审计机关是否存在设立审计罚没户的情况。
为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省审计厅从11个方面77个分项细化了检查标准,检查组将随机抽取预算执行、经济责任、固定资产投资、专项资金及政策措施落实审计项目各3个,严格按照检查标准和要点逐项检查并详细记载发现的审计项目质量问题。每检查一个单位,将召开会议进行讲评反馈,“以案说法”讲解法律法规和国家审计准则有关规定和要求,全力推动审计工作质量上台阶、上水平、上层次。
供稿:法规处 杨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