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专题学习传达省委第十二届第十七次全体会议精神

11.08.2016  18:02

    8月8日,省民政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传达省委第十二届第十七次全体会议精神。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志勋主持会议。省民政厅副厅级以上干部出席会议。省民政厅机关各处(室、局)、省老龄办各处、省民政厅直属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李志勋首先介绍了会议总体情况和主要精神,原原本本组织学习了省委王三运书记受省委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省委王三运书记在会议结束时的讲话。组织学习了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实施意见》以及林铎省长就《实施意见(讨论稿)》所作的说明、《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试行)》以及省纪委张晓兰书记就《实施办法(试行)(讨论稿)》所作的说明。

    李志勋指出,面对国内外错综复杂的形势和全省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省委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和2016年常委会工作要点,围绕把牢“一条红线”、贯彻“四个全面”、践行“五大理念”、抓好“五个最大”的工作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树牢看齐意识、全面贯彻中央部署,遵循工作条例、科学有序开展工作,立足省情实际、谋划推进各项任务,团结带领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注重以供给侧改革促提质增效升级,以“一号工程”促全面小康建设,以深化改革开放促发展动力增强,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促党风政风好转,统筹推进“五位一体”和党的建设各项事业,凝心聚力打好“十三五”发展开局战,全省呈现出经济平稳发展、改革有序推进、开放不断扩大、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这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实施意见》,贯彻了中央以新理念引领新发展的精神要求,体现了我省“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各项部署,既具有统筹全局的引领性,又具有解决问题的操作性,是我省践行新发展理念、确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文件,对于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如期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引领推动作用,民政系统要紧贴工作实际全面抓好贯彻落实。会议审议通过的《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试行)》,充分体现和贯彻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精神,突出政治责任,突出基础作用,突出问题导向,突出党规特色,是从严管党治党的有力思想武器和法规利器。厅系统各级党组织要以学习贯彻《实施办法(试行)》为契机,全面落实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和“866”检查考核机制,力促管党治党由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李志勋要求,民政系统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省委第十二届第十七次全体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一要 把学习贯彻省委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结束时王三运书记的讲话以及《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实施意见》、《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试行)》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二要 依据会议有关精神,进一步对接《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有关指标和要求,按照厅党组确立的“13666”的改革发展思路和“13555”的自身建设思路,进一步完善“1+4+5”规划体系(“1”即1项综合规划:甘肃省“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4”即4项专项规划:防灾减灾规划、养老服务规划、殡葬服务规划、社会福利服务规划。“5”即5项相关规划: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民政标准化规划、福利彩票规划、民政立法规划、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努力增强民政各项规划的科学性。 三要 充分认识到,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必须进一步积极争取民政部的倾斜支持;各厅领导、厅机关各相关处(室、局)要继续加大对口衔接力度,力争获得更大的支持。 四要 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民政部的有关精神,全面落实我省防灾减灾视频会议部署,全面做好防灾备灾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要 切实抓好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管,确保安全运行。 六要 以迎接民政部年度综合评估为抓手,统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切实高度重视综合评估工作,严格按照民政部21个方面、71项评估内容,逐一“对账销号”,加快“拾遗补缺”,全面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提早做好评估准备,力争在年度综合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

                                                                    (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