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通报13起违反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双十条”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5.09.2014  16:54

人民网兰州9月25日电   据甘肃廉政网消息:近期,武威市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双十条”规定精神的问题,严肃追究了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民勤县西渠镇丰政村党支部书记叶得红大操大办问题。 2013年12月,叶得红借儿子饭馆开张之际违规请客,收受礼金,民勤县西渠镇纪委没收其违规收取的礼金3300元上缴财政,并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2014年3月19日,叶得红为其子举行婚礼,请客228人,收取礼金60200元(其中本村村民61户,收取礼金12300元)。民勤县西渠镇党委给予叶得红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将违规收取管理服务对象的礼金12300元予以退还。

2、凉州区邓马营指挥部干部郝光伟违规操办搬家宴问题。 2013年11月,郝光伟在搬家时,未按规定如实申报,其中违规宴请管理服务对象(邓马营湖湖区种植户)25人,收取礼金5000元。凉州区纪委给予郝光伟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将违规收取礼金退还管理服务对象。

3、凉州区邓马营指挥部干部魏万卿违规操办婚宴问题。 2014年3月,魏万卿在结婚时,未按规定如实申报,并在武威市东关花园大酒店违规宴请管理服务对象(邓马营湖湖区种植户)21人,收取礼金4200元。凉州区纪委给予魏万卿党内警告处分,并将违规收取礼金退还管理服务对象。

4、凉州区康宁乡杜景成希望小学校长郭发忠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 2014年8月,凉州区康宁乡杜景成希望小学校长郭发忠,为庆贺其子考入大学,在武威君宴大酒店违规操办“升学宴”,宴请宾客66人,收受礼金15900元,其中违规宴请该校教师6人,收取礼金1200元。凉州区教育局给予郭发忠行政警告处分,并责令将违规收取的1200元礼金上缴财政;对违规参加谢师宴的6名教师予以诫勉谈话。

5、凉州区金塔学区负责人朱寿违规操办丧事问题。 2014年4月,金塔学区负责人朱寿为其母操办丧事,违规宴请管理服务对象57名,收受礼金9900元。凉州区教育局给予朱寿行政警告处分。

6、凉州区怀安乡芦家沟村干部违规接受群众请吃问题。 2014年5月,凉州区怀安乡芦家沟村党支部书记张永林、村委会主任王发永、村文书苏德永、村卫生室负责人苏景智四人接受办事群众请吃并饮酒,花费341元。王发永酒后驾驶摩托车载人发生车祸,致他人死亡。凉州区怀安乡党委分别给予张永林留党查看一年处分,王发永开除党籍处分,苏景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苏德永予以辞退。责令参与请吃的村干部支付餐费。

7、凉州区河东乡五桥村乱摊派及违规吃喝问题。 2014年4月19日,凉州区河东乡五桥村委会搬迁时,村委会按每亩1.5元的标准向各组摊派收取3780元,宴请村两委委员、各组组长及部分村民,共花费2810元。凉州区河东乡党委给予达其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村五桥村党支部书记职务;给予五桥村村委会主任党华党内警告处分。吃喝费用由参与宴请人员承担。

8、凉州区就业局局长高正堂、凉州区天马劳务派遣服务中心主任刘金海公款旅游问题。 2013年1月中旬,凉州区就业局局长高正堂和派遣中心主任刘金海借到湖北武汉对江汉油田务工人员进行回访之机,赴云南昆明、大理等地旅游,高正堂花费5586元,在区就业局报销;刘金海花费10662元,在派遣中心报销。市纪委给予高正堂、刘金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旅游费用由高正堂、刘金海自行承担,违规报销的旅游费用由高正堂、刘金海如数退回并由市监察局没收上缴财政。

9、民勤县大坝乡高小校长李永文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2011年,大坝高小与民勤县运输公司达成接送学生协议。2012年秋季和2013年春季开学时,大坝高小向学生收取校车费,在与运输公司结算后剩余9574.2元。剩余资金未退还学生,用于发放电话费补助、福利和支付教职工会餐费等支出7150元,剩余2424.2元。民勤县教育局给予李永文行政记过处分,责令大坝高小将超收的校车费退还学生。

10、凉州区社保局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 2009年底,凉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先后向66家定点零售药店收取扩容费(赞助费、宣传费)64.7万元,其中17万元以宣传费计入本单位会计账册,其余47.7万元未入账;先后两次收取甘肃新华东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返还款5.45万元,也未入账。两项合计53.15万元,用于办公费用支出50.02万元,剩余3.1267万元。2012年12月、2013年1月,先后两次向干部职工违规发放交通、通信等补贴和福利8.994万元。市监察局给予凉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顾长海行政记大过处分;分别给予凉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副局长蔡中华、柳永录、俞天庆、张有军、工会主席王建华行政记过处分。违规收取的定点药店赞助费等剩余资金3.1267万元和违规发放的补贴、福利8.994万元由市监察局没收上缴财政。

11、凉州区永昌镇张兴中心学校违规用公款送节礼、发放福利等问题。 2013年春节期间,凉州区永昌镇张兴中心学校花费1200元给学区服务站领导王之瑞等购买牛肉,花费1415.6元为学校领导发放牛肉,花费1140元给学校教职工发放清油。2013年1月以来张兴中学违规开支招待费14441.7元,在节假日组织教职工集体会餐花费4444元。凉州区教育局给予凉州区永昌镇张兴中心学校校长王锋行政记过处分,免去其凉州区永昌镇张兴中心学校校长职务;给予凉州区永昌镇教育管理服务站副站长王之瑞行政警告处分;对副站长李奎辉、总会计张海年、工会主席胡志新予以诫勉谈话。违规开支的24221.3元费用由区监察局没收上缴财政。

12、民勤县新华书店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2013年1月至2014年1月,民勤县新华书店分别在春节、端午、中秋等节日期间先后四次向23名职工发放实物、购物卡等福利,共计11.95万元。民勤县纪委给予民勤县新华书店经理王魁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民勤县新华书店副经理姜涛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福利费用全部没收上缴财政。

13、武威市司法局干部侯永虎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14年4月16日,侯永虎在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司法局窗口上班期间睡觉,违反了工作纪律。市司法局给予侯永虎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