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组织开展专项警务督察

13.10.2014  20:58

  本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警务督察工作,确保监所持续安全稳定,近日,省司法厅政治部、厅纪委监察室派出2个督察工作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采取查(查阅基础台帐)、看(现场查看)、听(听基层大队工作介绍)、问(向警察、在戒人员和服刑人员询问了解相关情况)、练(开展预案演练)等多种形式,分别对平凉监狱、酒泉监狱、武都监狱、合作监狱、省第一强戒所、省第二强戒所的监管安全、规范执法、党风廉政建设等四个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

  从督察总体情况看,被督察的六家单位能够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是第一责任、是硬任务”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监所实际,高度重视监所安全稳定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认识到位,措施有力,进一步强化了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了警察规范执法、廉洁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保持了监所的持续安全稳定局面。

  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省司法厅督察组及时向被督察单位进行了现场反馈。被督察单位党委对这次专项督察高度重视,对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情况,及时进行了分析研究,现场提出严格的整改措施和工作要求,提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改进作风,狠抓检查排查和督察落实,对督察出的问题和隐患切实举一反三,抓小、抓细、抓实,以这次督察为契机将专项督察的要求落实到其他没有被抽查的单位,全力、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查堵漏洞,保持监所持续安全稳定,省厅将督查情况向两局进行了通报,并对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推进落实。各监所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靠实责任主体,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流程,确保在完成业务工作的同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要继续加强对干警职工的管理监督,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克服麻痹松劲情绪,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监所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执法执纪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制度规定的严肃性权威性。

  二是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稳定首位意识。要教育全体监所警察一定要真正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把监所安全稳定工作作为中心工作和首要任务来抓,最大限度增加稳定、可控因素。两局和各监所继续加大警务督察力度,以严格的督察、严肃的纪律、严明的奖惩确保监所安全稳定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确保监所安全万无一失。

  三是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各监狱和戒毒所要结合本次督察出的问题和隐患切实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特别是要对监狱大门门卫值守制度落实、值(带)班警察警械配备、狱所内通信联络和生产车间消防、应急处置等基础性问题进行专门研究解决,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四是加强对技防手段有效应用。监控、报警和信息技术等技防手段已经普遍应用于监所工作,但有效运用技防手段仍然是当前工作的薄弱环节,两局和各监所要加大监控、维护和指挥人员培训力度,在进一步加强技防手段科学、合理使用的同时,应当在技防与安全防范、技防与日常管理、技防与快速反应紧密结合上下功夫,进行积极的实践和探索,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达到通过技防手段提升防控能力、管理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的目的。

  五是要克服警察中出现的麻痹和松懈思想。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和实战演练,加强与武警部队的“三共”建设,提高应急联动和快速反应能力。(省司法厅供稿)

来源:甘肃司法网

责任编辑: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