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党委第六轮巡察正式启动

17.07.2017  17:18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牛纪南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本网讯 7月14日,省司法厅党委召开第六轮巡察动员会,厅党委书记、厅长、厅党委巡察领导小组组长牛纪南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政治部主任、厅党委巡察领导小组副组长于晓军代表厅党委宣布了第六轮巡察授权和任务分工,省纪委派驻厅纪检组组长、厅党委委员、厅党委巡察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韩世峰主持会议。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政治部主任于晓军宣读《中共甘肃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第六轮巡察组授权任职及职务分工的通知

    牛纪南对2016年3月以来,省司法厅党委开展的巡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省厅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巡察工作,目前已经完成了对15个监狱党委和5个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的巡察。巡察工作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政治巡察,紧扣“六项纪律”和“四个着力”,始终用纪律的尺子衡量监所党委,直指问题,既发现了面上的突出问题,又分析梳理出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可以说,巡察发现的问题多、震慑作用大。以巡察制度的探索与建立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落实,充分体现了厅党委的政治责任,体现了厅党委的统一领导和责任担当。


    牛纪南强调,厅党委第六轮巡察采取“一托三”的方式,与前五轮相比有许多新的特点和情况,因此,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巡察是政治巡察,而不是业务巡察,巡察组受厅党委授权委派,代表厅党委而不是代表厅里哪个部门。开展巡察工作,我们的基本出发点就在于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危机感,强烈的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以此净化和保持全系统良好的政治生态。

省纪委派驻省司法厅纪检组组长、厅党委委员韩世峰主持会议

    二要进一步把握巡察重点。巡察的根本目的是强化党的领导,是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反腐败斗争的利剑。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巡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要求。第六轮巡察必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党内政治生活,切实解决党组织核心领导作用弱化、党支部组织生活虚化、党员干部作风漂浮等问题;突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切实解决对党章党规党纪尊崇不够、执行不严的问题;突出剑指问题,即知即改,严肃交办,认真督办。


    三要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当前,干部监督管理不严是各级党委(党组)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最为关键、最为紧迫的问题。因此,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把开展巡察工作作为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有效方式和重要抓手。


    四要进一步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巡察队伍肩负着厅党委的权威和信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担负着重要监督职责,必须严格践行“三严三实”标准,切实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正确执行巡察政策的能力,着力提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着力提升分析判断的能力。

会议现场

    牛纪南要求,第六轮被巡察的戒毒管理局党委、厅直属机关党委、省律协党组负责同志,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进一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王岐山书记和林铎书记、刘昌林书记等领导同志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厅党委关于巡察工作一系列部署要求,把接受巡察作为一次开展“政治体检”的重要契机,作为推动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手段,作为维护和修复司法行政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行动自觉性。被巡察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主动接受巡察,主动提供问题线索,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摆架子等问题,切实维护巡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巡察组代表厅党委形象,必须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出表率,要以严格标准执行纪律,坚决防止因为巡察工作引发社会和舆论关注,坚决防止因巡察工作干扰、影响正常工作,坚决防止巡察期间发生问题。厅巡察办要结合巡察工作实际,依照巡察办法,结合“一托三”的特点,加强对巡察工作的指导,严明巡察干部禁令要求和纪律规范。巡察干部要严格遵守巡察政治纪律,严守保密纪律,严格遵守廉洁纪律,自觉接受监督,真正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队伍良好形象。


    第六轮巡察组全体成员,厅党委巡察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派驻省司法厅纪检组供稿)


来源:甘肃司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