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调整省发改委等4部门职责和机构编制

11.08.2014  08:42

  原标题:我省调整省发改委等4部门职责和机构编制

  今后煤制气销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中国甘肃网8月11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首席记者 梁峡林 实习生 马逸群) 省政府日前印发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交通运输厅、省农牧厅、省商务厅等4部门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取消煤制气销售价格审批事项,实行市场调节价。

  按照方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除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外,还取消了煤炭液化项目,天然气项目(气田开发),扩建机场项目,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信号系统和牵引传动控制系统制造项目等19个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核准,实行备案管理。取消煤制气销售价格审批事项,实行市场调节价。下放的职责为:对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专项资金、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省政府统一安排的政府性债券和政府性基金的项目及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且政府投资比例不超过40%或安排政府投资2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隶属关系下放市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或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涉及开荒的项目,50公顷及以上、100公顷以下的下放市州政府核准,50公顷以下的下放县市区政府核准等。对纳入国务院能源行业管理部门年度核准计划,接入电网电压等级35千伏及以下的风电站项目等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市州投资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生产的桑蚕鲜茧收购价格,市州医疗机构销售的医院制剂零售价格(调剂使用品种除外)价格,省内一、二级物业管理企业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省内一、二级物业管理企业的住宅小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兰州市辖区内天然气销售价格等价格审批事项下放市州政府管理。

  此外,方案提出,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划转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非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河流上建设的库容1000万立方米以下的水库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划转省水利厅。撤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原内设的能源局,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挂省物价局、省能源局牌子。增设国外贷款项目执行办公室,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的处级内设机构。在发展规划处加挂推进城镇化工作办公室牌子。调整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能源局)机关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均不增加,机关行政编制仍为161名。

  与此同时,省交通运输厅取消了在航道范围内挖取砂石泥土、开采砂金、堆放材料的审核;兴建临河、跨河、过河等与通航有关设施的同意等职责,并将机关建设管理处、综合运输处、科技处分别更名为公路管理处、运输处、技术处,机关行政编制仍为83名。省农牧厅取消了进入地方级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开展活动审批;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审批的职责,并将机关市场信息处、发展计划处分别更名为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发展规划处,机关行政编制为118名。省商务厅取消了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审核、除白酒以外的酒类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等职责。机关行政编制为13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