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5月26日召开

21.05.2015  12:35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5月20日上午召开第四十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5月26日至28日在兰州召开。

  会议听取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各项议题准备情况汇报,研究提出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的十项建议议程: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草案)》的议案;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甘肃省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条例(草案)》的议案;审查批准《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草原条例(修订)》;审查批准《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林木管护条例》;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2015年第一批政府债券安排计划和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批准甘肃省2015年第一批政府债券安排计划和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审议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甘肃省2015年第一批政府债券安排计划和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书面);审议人事任免案及其他事项。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笑虎主持。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效东、马青林,秘书长张绪胜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列席会议。(记者尤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