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将于9月22日召开

18.09.2014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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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甘肃网9月18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  (记者 尤婷婷)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主任会议昨天召开,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将于9月22日至26日在兰州召开。

  主任会议对本次常委会的建议议程共十八项:审议《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审议《甘肃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审议《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甘肃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议案;审查批准《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条例(修订)》;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就业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审议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交通运输厅、省农牧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书面);审议人事任免案及其他事项。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陆武成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效东、周多明及秘书长张绪胜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