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闭会

01.12.2017  09:09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11月30日在兰州闭会。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慧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笑虎、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孙效东、李建华、周多明,秘书长张建昌及委员42人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修订);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甘肃省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以及同一排放口应税项目数方案》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对甘肃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朱兴杰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郝远辞去甘肃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个别委员辞职请求的决定。

  副省长李斌,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省人大各专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在甘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省上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推派的公民旁听会议。

  会后还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本次会议任命的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立新进行宪法宣誓。(记者尤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