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办法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14.04.2016  14:50

  为促进我省非公经济发展,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甘肃省小微企业互助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实行“政府+银行+企业”的模式,形成政府、银行、企业风险共担机制。省内各金融机构均可参与,按业绩实行优胜劣汰。该项贷款具体是指与省市政府及基金管理机构有合作协定的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的,由政府提供的“风险补偿金”和企业缴纳的“互助担保金”共同建立的小微企业互助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基金作为风险补偿、担保、增信手段的信贷业务。

  《办法》指出,政府提供的“风险补偿金”和企业缴纳的“互助担保金”共同组成“小微企业互助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基金池”。有基金池资金作担保,小微企业在合作银行贷款,只要符合本办法及《甘肃省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须知》中的条件,无需其他担保、抵押。

  《办法》指出,结合入池企业实际融资需求,单户企业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期限根据企业经营及行业特点灵活确定,一般为3年以内,最长不超过5年。银行按照收益覆盖风险和成本的原则,实行风险定价;根据借款人信用评价、信用等级等情况实行差别化定价;利率上下浮动原则上不超过基准利率的30%。

  《办法》指出,小微企业向合作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通过甘肃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网“小微企业互助贷款”平台提交申请,也可经基金管理机构或有关组织遴选推荐,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及时向银行提交授信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