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权责清单已确定并公布

23.06.2015  18:06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加快建立省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了以主管厅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法规处牵头,从2月中旬开始组织机关各部门、直属各事业单位对权责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权责清单梳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对照省政府“三定”方案职责划分原则,认真参照《省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工作指南》逐条进行核实清理,历时3个月,经过多次审核修改,由最初的674项精简为最终确定的181项(其中,行政许可14项、行政处罚106项、行政确认9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监督1项、其他行政权力49项),梳理出公共服务事项11项。

目前,经省政府审核同意,我厅的181项权责清单和11项公共服务事项已准确、完整、详细地向社会公布,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阳光政务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政府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全力推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科学、持续发展。(厅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