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绿色发展理念 推进部分省份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30.03.2016  13:34

3月21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在福建省龙岩市联合召开部分省份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绿色发展理念为统领,加快推动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工作,促进水污染治理和保护。财政部刘昆副部长、环保部李干杰副部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昆指出,推进流域上下游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是促进流域治理的有效措施,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财政制度创新。自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浙江、安徽、江苏、山东等省份积极探索丰富多样的补偿机制,取得了显著效果,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已经初步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格局。

李干杰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近年来,我国环境治理力度前所未有,环境质量改善取得积极进展。但总体上看,环境污染重、生态受损大、环境风险高等问题仍然突出,距离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待仍有较大差距。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改善环境质量,关键是创新体制机制。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体现了“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上下游地区通力合作,共同治理和保护流域,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各地要进一步加大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工作推进力度,对于已开展试点的流域,环保部门要加强环境监测和监管,严格执法,强化地方政府环保责任。流域上下游地方政府要建立联防联治工作机制,科学高效开展流域治理,确保水质只能更好,不能变差。其他省份应增强大局意识和协作意识,主动沟通协商,共同治理和保护流域生态环境,扩大生态补偿的覆盖面。

根据会议安排,安徽省、浙江省分别介绍了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广东省与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别签署汀江-韩江流域、九洲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协议。

为进一步落实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我厅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认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结合《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5-2050年)》,认真梳理研究,明确工作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上下游协调。下一步将会同省财政厅组织相关技术力量赴试点地区就补偿标准、考核制度与资金分配办法、目标指标、技术支撑等开展实地调研学习,加快推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