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对我省三年环境监察稽查工作进行抽查

09.12.2014  16:49

近期,按照环保部统一安排部署,环保部第三抽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现场验证等方式,对我省三年环境监察稽查工作进行了抽查和交流。重点抽查了省厅三年环境监察稽查工作开展情况,随机抽查了兰州市环境监察稽查工作开展情况,对两家重点污染源企业个案稽查情况进行了现场验证,对照专项稽查工作评估表进行了逐项打分。

抽查组认为,甘肃省环保厅高度重视环境监察稽查工作,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在环境监察工作日常履职和依法行政等方面收到了明显成效。稽查工作中明确的 “三查”(查严、查细、查实)工作原则和环境执法中提出的“三个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现场检查计划),以及环境执法“6+1”模式的建立,对落实重点污染源监察频次和内容奠定了基础,进一步规范了污染源现场监察及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工作。

同时,抽查组也指出我省环境监察稽查工作还需要在重点污染源监管专项稽查力度、环境监察稽查工作档案内容及环境行政处罚程序和案卷归档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抽查组还针对我省环境监察稽查工作开展较晚的现状,提出了加强环境监察稽查队伍建设,在市(州)环境监察机构内设立或指定专门环境监察稽查机构,专职负责专项稽查工作以及进一步加大环境监察稽查工作培训力度,提升各级稽查人员稽查能力的建议。